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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实施细则

2015年11月24日 16:09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特制定JDB电子官方网站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细则。。

一、 参评条件

1、积极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处分、未按规定缴清费用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2、有良好的学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行为文明。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课程学习无补考、重考科目;外语至少要达到学位授予标准。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肯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研究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5、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能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能密切联系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效显著。

6、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7、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会成员优先参评。

二、评审方式

优秀学生干部评审采用综合计分方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评分指标体系和相应的权重如下:100%=成绩50%+科研25%+社会实践15%+思想品德10%。

三、学院名额分配

  学术型、专业型共2人

四、具体评分标准

     1、 成绩(50分):

13级艺术学理论、14级研究生研究生成绩

平均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的计50分;

80(含80分)—90分(不含90分)计45分;

70(含70分)—80分(不含80分)计40分;

60(含60分)—70分(不含70分)计35分。

     2、科研成果(25分):

(1)课题(5分)主持课题计5分,参与一项课题计4分。

(2)科研论文(10分)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计10分,普通期刊一篇计5分,两篇及以上计10分。

(3)获奖(10分)

国家级:一等奖计10 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优秀奖计4分。

省级:一等奖计8 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优秀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6 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优秀奖计1分。

县级和校级:一等奖计4 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优秀奖计0.5分。

3、社会实践(15分)

(1)学院或学校的音乐会

个人独开音乐会一场计14分;

两人合开音乐会一场计10分;

三至五人音乐会一场计5分;

参演或助演音乐会一场计2分;

以上四项不能累计加分,按照最高标准加分。

(2)一次学术调研2分。可累计不能超过14分。

备注:学院或学校的音乐会和学术调研活动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15分。

4、思想品德(10分)

 

                                       JDB电子官方网站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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