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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B电子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015年11月24日 16:08  点击:[]

根据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黔教助发〔201470号)以及《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5〕7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JDB电子官方网站的评审细则。

一、参评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学业成绩排名前50%,无补考课程;

5、英语过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外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

6、学术型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所学相关专业领域学术论文1篇;

7、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参评的学年度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在参评的学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在参评的学年度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在参评的学年度公共必修课、专业课考核不及格(合格)者;

5、未缴清学费者。

二、参评对象

JDB电子官方网站2013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审方式

三好学生评审采用综合计分方式,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评分指标体系和相应的权重如下:100%=成绩50%+科研25%+社会实践15%+思想品德10%。

四、学院名额分配

共2人。

五、具体评分标准

     1、 成绩(50分):

平均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的计50分;

80(含80分)—90分(不含90分)计45分;

70(含70分)—80分(不含80分)计40分;

60(含60分)—70分(不含70分)计35分。

     2、科研成果(25分):

(1)课题(5分)主持课题计5分,参与一项课题计4分。

(2)科研论文(10分)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计10分,普通期刊一篇计5分,两篇及以上计10分。

(3)获奖(10分)

国家级:一等奖计10 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优秀奖计4分。

省级:一等奖计8 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优秀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6 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2分,优秀奖计1分。

县级和校级:一等奖计4 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优秀奖计0.5分。

3、社会实践(15分)

(1)学院或学校的音乐会

个人独开音乐会一场计14分;

两人合开音乐会一场计10分;

三至五人音乐会一场计5分;

参演或助演音乐会一场计2分;

(2)一次学术调研2分。可累计不能超过14分。

备注:学院或学校的音乐会和学术调研活动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15分。

4、思想品德(10分)  

 

                                       JDB电子官方网站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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