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基金函﹝2015﹞1号)、《贵州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
校生,中选生在升入我校后第二学年可参评。
二、评选要求
详见《贵州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名额:2015年我校获得名额20个(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奖学金金额:3000元/人。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材料清单
(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3);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纸质和电子版(附件4);
(3)上学年成绩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在成绩单左下角空白处写明上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
(4)学院公示。
2.材料报送地点
(1)花溪校区
花溪校区行政楼西楼奖助学管理科。
(2)宝山校区
宝山校区行政楼一楼贷款科办公室(原宣传部办公室)。
3.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材料报按校区报送到相关科室,电子版请发到学生奖助科袁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叶圣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在学院内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此次评选活动的导向作用。
2.学校将于10月28日(叶圣陶诞辰日)举行“叶圣陶奖学金”发放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袁松、常山羊;联系电话:83227049。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叶圣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贵州师范大学叶圣陶奖学金实施细则
3.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4.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